南无 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

佛经中论述获得财富的方法

每个人都梦想拥有财富,如何掌握获得财富的正确方法?在佛经中对于获得财富的方法有着详细的论述。

佛陀认为,一个人要想获得财富,应当学会一门技艺,作为谋生之本。佛在《长阿含经》卷十一“佛说长阿含第二分善生经第十二”中告诫善生:先当习伎艺,然后获财业。佛在《杂阿含经》卷四十八“一二八三”中也说:始学工巧业,方便积财物。

所以掌握一门技艺,是一个人能够安身立命的基本。凡夫在社会上,必须有一定的谋生之道,依靠所掌握的技术来创造财富,维持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转,获得教育子女所需的支出等等。即使拥有很大的福报,也是要通过相应的技能才能得以实现。

一个人应当以正当的职业,合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。所谓正当的职业就是所从事的职业,既不违犯国法,也不违犯佛法。对于佛弟子所从事的职业,佛在《杂阿含经》卷四十八“一二八三”中继续说:

营生之业者  田种行商贾
牧牛羊兴息  邸舍以求利
造屋舍床卧  六种资生具
方便修众具  安乐以存世
如是善修业  黠慧以求财
财宝随顺生  如众流归海
如是财饶益  如蜂集众味
昼夜财增长  犹如蚁积堆

在这段偈颂中,佛告诉可以从事种田、经商、放牧、租房,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职业。从事这些正当的职业,再配以聪明的头脑,辛勤的劳动,财富则会与日俱增。

佛陀反对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获取利益。在《优婆塞戒经》卷三“受戒品”中佛说:若优婆塞受持戒已。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。是优婆塞得失意罪。不起堕落不净有作。若优婆塞受持戒已。若犯国制。是优婆塞得失意罪。不起堕落不净有作。

佛告诫从事经商的弟子,如果受持戒律,而不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交纳国税,或偷税漏税,不仅犯法,还属于犯戒。

有些职业不一定是国法所禁的,但依据佛律经典,有些不正当的职业是佛教徒应禁止的。比如从事杀、盗、淫、妄、酒等以解决生活的职业,其中屠宰、渔猎,制造杀生的器具等,是与杀有关的非法职业。又如专门从事偷盗,提供卖淫处所,出售淫秽书画,以诈骗为业,从事酿酒,开设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从事的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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