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的人生观、宇宙观的高度概括是“四法印”,即诸行无常,有漏皆苦,诸法无我,涅槃寂静。
诸行无常的“行”,指一切有为之法,因缘形成的一切事物。有形的色法和无形的心法皆属行法。“无常”粗分讲有生就有灭,变化无常;细分讲任何事物都无一刹那的常恒,在一刹那之间起着生灭的变化。前一刹那的我,已非此一刹那的我。生即是灭,生中包含着灭,生与灭之间,没有刹那的间隔。任何事物若有刹那的不变状态,就意味着“常恒”。
有漏皆苦的“漏”,指贪嗔痴疑等烦恼,烦恼是诸苦之根源。大海行船,就怕船上漏水,漏水的船,若不及时堵塞漏洞,定会沉船。人的烦恼,就是使人下堕之因,下沉苦海之因。凡受烦恼心影响的任何思想、行为都结苦果。
诸法无我的“我”,指一切事物的不依因缘的独立性和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任何事物包括自己都是众缘形成之物,并无任何自性(我)实际存在的规定性,所以是诸法无我。
涅槃寂静的“涅槃”,指生命消除烦恼,脱离业力轮回的自由平静状态,是苦海的彼岸,是世人向往的理想境界。
人身难得,佛法难闻,善恶业报不爽,珍惜难得的人身,皈依三宝,戒恶行善,下世求得人天之身,享人天之乐——这是下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虽得人天之乐,也终究无常,要想常乐,就要出离苦海。因此,修德修慧,追求脱苦涅槃——这是中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从轮回无穷的生命逻辑中得出一切众生曾经是自己的父母的结论,为报父母之恩,放弃自己的苦乐,尽心尽力,为众生的利益服务,为最大限度地利乐众生,一心一意追求成佛——这是上士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佛教共分大小二乘,小乘的价值观是约束自己诸恶莫作;大乘的价值观是无我无私,奉行诸善,利乐众生。
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是别的宗教信仰上帝(或造物主),认为上帝是生命和万物的创造者、人类的拯救者、救世主,一切苦乐靠上帝。佛教认为众生的业力创造世界,也创造自身。世界上没有造物主,生命自己是自己的创造者、拯救者。觉悟要靠三宝的启示,离苦得乐要靠自身努力。
——多识仁波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