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梵网经》中载:“若佛子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,亦杀我故身。一切地水是我先身,一切火风是我本体,故常行放生,生生受生,常住之法,教人放生。若见世人杀畜生时,应方便救护,解其苦难。”
在《大智度论》中载:“诸余罪中,杀业最重,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”
戒杀放生是佛陀金口告诫我们,要亲身力行既可消除业障又可长养慈悲的殊胜法门。然而正如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所言:“戒杀放生之事,浅而易见。戒杀放生之理,深而难明。”在末法苍茫的今日,法弱魔强,人性愚劣,众生业障深重,无明包蔽,没有智慧择取此一简单易行的殊胜法门,没有福报消除累世所造无穷的杀业,因此放生一事,在今日提倡甚难,所遭受的阻挠批评也最多,往往周遭的批评一起,许多放生的居士便信心受挫,萌生退意,遂而放弃了此一最好消除业障的契机。
注:圆因法师,俗姓敖,名乃樾,1910年1月21日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之望族人家。1961年在台湾莲因寺从忏云法师出家。曾多次主持台湾大放生的念佛法会活动。2002年6月21日,预知时至,往生于茅蓬内。慈德寺荼毗,得甚多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