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(1708—1757年),意为“贤劫海”,出生于今四川省的理塘地区,藏历第十二绕迥之土鼠年七月生。父名索南达结,母名索南曲措。他八岁时在理塘寺出家。1719年,被护送到拉萨坐床,拜五世班禅为师,受沙弥戒。1727年,又由五世班禅主持受比丘戒。
第六世达赖喇嘛被废黜并去世后,西藏佛教各派一致认为应该寻找他的转世灵童作为继承人,他们根据第六世达赖喇嘛所写的一首诗句“理塘一转即回”,前往该地寻找转世灵童,于是找到格桑嘉措。格桑嘉措是作为仓央嘉措的转世灵童找来的,格鲁派的僧人认为他是七世达赖。但是,清廷却坚持格桑嘉措是六世达赖,认为格桑嘉措是接替而不是继承已被废黜的六世达赖的法位,所以不能认作七世达赖。至今保存在拉萨解放公园(龙王潭)的康熙帝《平定西藏碑》(1721年立),仍称格桑嘉措为达赖六世。后来,因为藏族人民始终认为格桑嘉措为七世达赖,到了1783年(乾隆四十八年),乾隆帝封强白嘉措为八世达赖时,等于默认格桑嘉措为七世达赖,仓央嘉措为六世达赖。
1720年,清朝正式颁发给格桑嘉措一颗金印,印文是“弘法觉众第六世达赖喇嘛之印”,另外还有金册等物品,由第十四皇子代表清朝中央颁给七世达赖。这时,格桑嘉措才13岁。1744年,七世达赖喇嘛以大量宝物自廓尔喀(今尼泊尔)换得直径3米的大白檀木一根,经西藏、四川运到北京,由内务府工匠雕塑成总高26米(地上高18米,地下8米)的迈达拉佛(弥勒佛)立像,现为北京雍和宫镇宫之宝。
1751年清朝政府下令由第七世达赖格桑嘉措掌管西藏地方政权。黄教的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是从这时候(1751年)开始的。七世达赖格桑嘉措亲政后,仍然把主要精力放在宗教事务方面,弘扬佛法。西藏地方的行政事务,主要由清朝驻藏大臣掌管。格桑嘉措一生谦逊俭朴,颇得僧俗人民的爱戴。著有《赤钦活佛传》、《大小寺庙章程、文书、书信次第汇编》等52卷册。
1757年,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在布达拉宫圆寂,时年五十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