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寺】:
寺字最早见于西周金文。《说文解字》中对“寺”一字的定义:“寺,廷也。有法度者也。从寸之声。祥吏切。”当时的寺是用来表示官员的工作单位,比如唐朝的“大理寺”是作为官员上班的地方和国家重要权力机构。“鸿胪寺”最开始的时候负责外交工作,永平十年(67年),二位印度高僧(摄摩腾和竺法兰)应邀和东汉使者一道,用白马驮载佛经、佛像同返国都洛阳。汉明帝对二位高僧极为礼重,安排他们在当时负责外交事务的官署“鸿胪寺”暂住。永平十一年(68年),汉明帝敕令在洛阳西雍门外兴建僧院。为纪念白马驮经,取名“白马寺”。“寺”字即源于“鸿胪寺”之“寺”字,后来“寺”字便成了中国佛教寺院的一种泛称。
【庙】:
庙字最早出现也是在西周金文中。《祭法》中载:“庙之言皃[mào]也。宗庙者,先祖之尊皃也。”庙的意思是专门用来祭祀祖宗、鬼神的场所。祭祀祖宗(家庙也叫祠堂);祭祀德高望重的圣人(孔庙);祭祀历史上为国家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著名人物(关帝庙,岳王庙);还有其他的民俗信仰(城隍庙,河神庙,土地庙,龙王庙,山神庙)等,目的就是为了可以得到他们的庇佑。庙还有“朝廷”的意思。
很多人的印象里认为寺和庙是没有区别的,但庙和佛教没有任何关系。寺现在一般都是供奉诸佛菩萨和举行佛教文化的场所;庙则是祭祀先祖、鬼神或者纪念国家民族英雄的地方。“寺”是宗教信仰;而“庙”是祖先崇拜。
【方丈】:
一丈(约等于3.33米)四方之室。又称方丈室、丈室。即寺院中住持的居室或客殿,也称函丈、正堂、堂头。古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,“维摩禅室”亦依此制,遂有方一丈之说,转而指住持之居室。今演化为寺院住持,或对师父的尊称,俗称“方丈”或“方丈和尚”。
【住持】:
语义为“安住之、维持之”。原意指代佛传法、续佛慧命之人。日常要处理寺院内外的事务,确保寺院的正常运转。后来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。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,又称寺主或院主。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“方丈”,故“方丈”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。
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寺院就有住持,而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院群才能有。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院,而住持则不能。一般来说,方丈必须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门和佛教协会任命才能生效。